设计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设计变更实施后,应注意以下两点:
1、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2、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
3、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三)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1、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2、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
3、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
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